# 113D015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資訊設備個人電腦採購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13/04/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詮翊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80,150
原始預算
$ 7,588,000
底價金額
$ 7,481,768
決標折數
89.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97.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如桑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鄭如桑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sang33@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7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樓後勤科採購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以發文日為準)起60日曆天內依本機關指定之地點交貨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所營事業資料(所營事業代碼):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其中之一項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業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以下至少1名技術人員認證書及其任職於投標廠商之證明(如勞保卡及健保加保證明):雇有通過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認證至少1名(含該認證等級以上)之專業工程師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二)押標金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標價若超出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不予參加減價。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書明標的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六)餘詳招標文件。 (七)申訴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八)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九)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如桑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鄭如桑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sang33@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7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樓後勤科採購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以發文日為準)起60日曆天內依本機關指定之地點交貨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所營事業資料(所營事業代碼):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其中之一項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業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以下至少1名技術人員認證書及其任職於投標廠商之證明(如勞保卡及健保加保證明):雇有通過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認證至少1名(含該認證等級以上)之專業工程師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二)押標金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標價若超出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不予參加減價。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書明標的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六)餘詳招標文件。 (七)申訴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八)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九)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