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B-001s 已決標公告

113年本局楠梓室內靶場消耗零附件及靶場維護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12/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貝承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64,600
原始預算
$ 2,586,800
底價金額
$ 2,480,000
決標折數
99.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97.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圍任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王圍任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bluesle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6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5,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秩序(詳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秩序(詳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F採購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0月31日(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如下:廠商營業登記項目有「機械安裝業E604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JA02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與靶場零件、設備相關之製造、販售、維修等業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審查原則詳如「招標文件-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領標憑據書面資料。 5.其他應附證件或特定資格文件(廠商招標階段未提出者不影響得標資格,惟至遲應於決標日起3日內完成補件,逾期者依契約逾期違約金規定計罰) (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 (2)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附加說明 : (一)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押標金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四)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五)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六)「截止投標日(時間)」及「開標時間」,倘因颱風等天然災害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日(時間)」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段;除機關另有約定或通知者外,「開標時間」順延至實際投標截止日之次一辦公日同時段,原則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局採購單位確認。 (七)餘詳招標文件。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圍任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王圍任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bluesle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5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6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5,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秩序(詳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秩序(詳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F採購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0月31日(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如下:廠商營業登記項目有「機械安裝業E604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JA02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與靶場零件、設備相關之製造、販售、維修等業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審查原則詳如「招標文件-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領標憑據書面資料。 5.其他應附證件或特定資格文件(廠商招標階段未提出者不影響得標資格,惟至遲應於決標日起3日內完成補件,逾期者依契約逾期違約金規定計罰) (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 (2)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附加說明 : (一)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押標金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四)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五)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六)「截止投標日(時間)」及「開標時間」,倘因颱風等天然災害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日(時間)」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段;除機關另有約定或通知者外,「開標時間」順延至實際投標截止日之次一辦公日同時段,原則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局採購單位確認。 (七)餘詳招標文件。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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