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F003 已截止

111年便當餐盒採購案(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日:110/11/16 截止日:110/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11/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97.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黃玉青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黃玉青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YAP88325@KMPH.GOV.TW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30 17: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三) 廚師至少須有1位具有中餐丙級以上證照。 (四)投保產品責任險。 (1)保險期限需至少涵蓋:111年01月01日0時起至111年12月31日24時止。 (2)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至少新臺幣一百萬元整。 (3)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至少新臺幣四百萬元整。 (4)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至少新臺幣一千萬元整。 (五)餐盒容器之外觀應印製廠商名稱或其他可供辨識廠商之商標、符號,且須有環保標章及油墨合格認證標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資格審查時,逐項審查。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本案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為一年(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合格廠商建立後,期間不再公告辦理審查,惟仍定期檢討修正合格廠商名單。本局定於該年度4、8月底審核後續申請加入之廠商資格,經本局資格審查合格者,同受本局平等受邀之機會。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111年便當餐盒採購案
附加說明 (一)機關採購便當餐盒,公告金額十分之ㄧ以下者(新台幣10萬元以下),由機關依合格廠商名單,採依序(資格審查順序)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以固定金額,逕行採購為原則;公告金額十分之ㄧ以上者,依政府採購法細則第21條第二項第一款,個別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三)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負責人。 (五)截止收件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六)本案於截止投標後,如投標家數達6家,由本案需求單位(本局秘書室)逕行辦理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合格廠商達6家以上,依法辦理合格廠商公告。 (七)廠商資格審查文件如有不合格(缺漏),得經機關通知後限期補正資料,經審查合格後始認定為合格廠商。 (八)本案附件為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請自行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下載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 (九)餘詳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3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黃玉青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黃玉青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YAP88325@KMPH.GOV.TW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30 17: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三) 廚師至少須有1位具有中餐丙級以上證照。 (四)投保產品責任險。 (1)保險期限需至少涵蓋:111年01月01日0時起至111年12月31日24時止。 (2)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至少新臺幣一百萬元整。 (3)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至少新臺幣四百萬元整。 (4)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至少新臺幣一千萬元整。 (五)餐盒容器之外觀應印製廠商名稱或其他可供辨識廠商之商標、符號,且須有環保標章及油墨合格認證標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資格審查時,逐項審查。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本案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為一年(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合格廠商建立後,期間不再公告辦理審查,惟仍定期檢討修正合格廠商名單。本局定於該年度4、8月底審核後續申請加入之廠商資格,經本局資格審查合格者,同受本局平等受邀之機會。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111年便當餐盒採購案
附加說明
(一)機關採購便當餐盒,公告金額十分之ㄧ以下者(新台幣10萬元以下),由機關依合格廠商名單,採依序(資格審查順序)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以固定金額,逕行採購為原則;公告金額十分之ㄧ以上者,依政府採購法細則第21條第二項第一款,個別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三)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及負責人。 (五)截止收件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六)本案於截止投標後,如投標家數達6家,由本案需求單位(本局秘書室)逕行辦理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合格廠商達6家以上,依法辦理合格廠商公告。 (七)廠商資格審查文件如有不合格(缺漏),得經機關通知後限期補正資料,經審查合格後始認定為合格廠商。 (八)本案附件為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請自行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下載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 (九)餘詳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30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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