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C-001s 已決標公告

108年錄影監視系統維運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8/06/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97.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奕延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陳奕延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chris@kmp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本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原有項目之增購,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新增項目之增購,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以議價方式辦理。 ■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金額:擴充金額為4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9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2 17:30
開標時間 108/07/03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函報送審文件(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押標金應繳納憑據(受款人應填寫抬頭「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本項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因欄位字數有限,續接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列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其中1項代碼(含有下列其中1項代碼即符合資格):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業者。 ■5.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會員證或其他證明資料上,應有“有效期”,無“有效期”者廠商應另提供其他“有效期”證明文件,若無法證明“有效期”者則視為不合格)。 ■7.查詢押標金及保證金同意書。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8.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9.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 ■10.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為確保廠商具備本案維護能力,廠商需檢附施作工班人員名冊【應具有CCNA認證資格並具有MCSE、MCTS、MCITP、CISSP、CEH等認證資格之一認證文件,及管線挖掘工程人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廠商得標後,相關人員非經本局同意不得自行更換】。 ■1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未檢附「服務建議書」者為不合格,不予評選及作為決標對象。 *「服務建議書」所附文件欠缺或份數不足等,仍屬資格合格,惟將影響評選評分。 ■12.廠商報價金額(投標廠商所送「服務建議書」中,其詳細價目表之報價金額)。 *固定費用新臺幣200萬元,不含代本局相關申請費用及規費決標。廠商報價超過該部分者為不合格,不予評選及作為決標對象。 *廠商報價費用低於上開固定者,則依廠商報價為主。 附加說明 : (一)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押標金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四)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五)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六)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餘詳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108年2月19日修正招標文件內容: 資格審查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為確保廠商具備本案維護能力,廠商需檢附施作工班人員名冊【應具有CCNA認證資格並具有MCSE、MCTS、MCITP、CISSP、CEH等認證資格之一認證文件,及管線挖掘工程人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廠商得標後,相關人員非經本局同意不得自行更換】。 相關文件配合修正如下: 1.投標須知:p.14。 2.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p.2。 3.功能需求及規格說明書:p.4 *108年5月24日修正招標文件內容: 修正及補充「功能需求及規格說明書」之附件一設備規格表部分如下: P13、14、16、18、23等黃底部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奕延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陳奕延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chris@kmp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本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原有項目之增購,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新增項目之增購,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以議價方式辦理。 ■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金額:擴充金額為4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9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2 17:30
開標時間
108/07/03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函報送審文件(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押標金應繳納憑據(受款人應填寫抬頭「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本項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因欄位字數有限,續接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列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其中1項代碼(含有下列其中1項代碼即符合資格):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業者。 ■5.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會員證或其他證明資料上,應有“有效期”,無“有效期”者廠商應另提供其他“有效期”證明文件,若無法證明“有效期”者則視為不合格)。 ■7.查詢押標金及保證金同意書。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8.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9.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 ■10.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為確保廠商具備本案維護能力,廠商需檢附施作工班人員名冊【應具有CCNA認證資格並具有MCSE、MCTS、MCITP、CISSP、CEH等認證資格之一認證文件,及管線挖掘工程人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廠商得標後,相關人員非經本局同意不得自行更換】。 ■1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未檢附「服務建議書」者為不合格,不予評選及作為決標對象。 *「服務建議書」所附文件欠缺或份數不足等,仍屬資格合格,惟將影響評選評分。 ■12.廠商報價金額(投標廠商所送「服務建議書」中,其詳細價目表之報價金額)。 *固定費用新臺幣200萬元,不含代本局相關申請費用及規費決標。廠商報價超過該部分者為不合格,不予評選及作為決標對象。 *廠商報價費用低於上開固定者,則依廠商報價為主。 附加說明 : (一)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押標金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四)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五)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六)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餘詳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108年2月19日修正招標文件內容: 資格審查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為確保廠商具備本案維護能力,廠商需檢附施作工班人員名冊【應具有CCNA認證資格並具有MCSE、MCTS、MCITP、CISSP、CEH等認證資格之一認證文件,及管線挖掘工程人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廠商得標後,相關人員非經本局同意不得自行更換】。 相關文件配合修正如下: 1.投標須知:p.14。 2.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p.2。 3.功能需求及規格說明書:p.4 *108年5月24日修正招標文件內容: 修正及補充「功能需求及規格說明書」之附件一設備規格表部分如下: P13、14、16、18、23等黃底部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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