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本分局保留未來得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原有項目之增購,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召開議價會議;新增項目之增購,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以議價方式辦理,期間為本案契約期滿後,後續擴充1年,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135號二樓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租賃案監錄鏡頭達160支,數量眾多,避免廠商隨意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租賃案監錄鏡頭達160支,數量眾多,避免廠商隨意投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135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詳如投標須知及需求規範。
二、招標文件第九項: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已更新為1110502版本)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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