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須具有與採購物品相關之營業項目或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或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二)廠商需檢具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一)領取標單以通信方式,郵寄高雄市中正四路191號6樓督察組領取,以寄達郵戳為準索標廠商應另紙書寫姓名、住址、電話購標名稱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時間,如不及投標責任自負)並附上150元回郵。索標廠商應另紙書寫姓名、住址、電話購標名稱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時間,如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二)親自領標免費。
(三)親來高雄市中正四路191號6樓督察組領取。(於上班時間)
(四)領取標單時間自111年5月24日8時起至111年5月30日17時止。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