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6號
採購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採購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採購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採購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採購資料: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8-01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採購資料: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文自路198號1樓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電話
(07)3500836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決標金額
5,306,000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10/03/03-110/12/31(預估)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品項名稱
110年錄影監視系統維運案
決標品項: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沅楷科技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306,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5,306,00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5,306,000元
伍佰參拾萬零陸仟元
決標資料: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決標資料: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7.13.29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
決標資料:附加說明
一、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七、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
二、 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4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示「機關依本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又「原案」招標公告、採購契約第3條第3項亦載明規定:「本分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原有項目之增購,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三、 今辦理「110年錄影監視系統維運案」,預算金額為530萬6,000元,所需經費由本分局110年度預算科目「業務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支應。考量「沅楷科技有限公司」承攬本分局108、109年維運案履約及配合情形良好,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7款及「原案」採購契約第3條規定,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向「沅楷科技有限公司」辦理後續擴充訂定契約,各品項單價依「原案」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fetched_at
2021-03-15T03:14:05+08: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8-0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文自路198號1樓
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10/03/03-110/12/31(預估)
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306,00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5,306,00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5,306,000元 伍佰參拾萬零陸仟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7.13.29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
附加說明
一、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七、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 二、 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4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示「機關依本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又「原案」招標公告、採購契約第3條第3項亦載明規定:「本分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原有項目之增購,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三、 今辦理「110年錄影監視系統維運案」,預算金額為530萬6,000元,所需經費由本分局110年度預算科目「業務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支應。考量「沅楷科技有限公司」承攬本分局108、109年維運案履約及配合情形良好,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7款及「原案」採購契約第3條規定,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向「沅楷科技有限公司」辦理後續擴充訂定契約,各品項單價依「原案」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openfun_brief_title
110年錄影監視系統維運案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BDM-1-53350480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BDM-1-53350480.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315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97.13.29&job_number=108-01C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97.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