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兒少科)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案於履約期限屆滿時,廠商如有意續約,應於115年9月30日前檢附服務績效報告書及次年度服務計畫書函報機關辦理評鑑,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與廠商辦理續約;後續擴充期間每次1年,最多1次,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96,943元,委託經費則視當年度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編列情形核定。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兒少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專人寄送達本局政風室或新興郵局第1880號信箱或採電子投標,餘詳招標文件。。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立案之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慈善事務者。
(二)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持有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即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明文件影本、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
(三) 委託服務建議書
其他: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