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86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114年3月至12月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14/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昇環保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45,200
原始預算
$ 2,545,82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97.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英輝
聯絡電話 (07)3368333#3883
機關代碼 3.97.1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聯絡人 吳英輝
聯絡電話 (07)3368333#3883
傳真號碼 (07)3315847
電子郵件信箱 moodys@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保留未來1年(115年)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得標廠商增購權利。年度契約屆滿前,由本機關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得於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情形下,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限制性招標,經評鑑合格達80分以上並簽報核准者,取得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金額以315萬6,971元為上限,實際後續擴充金額以當年度勞工基本工資或物價指數參考訂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4 10: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專人寄送達本局政風室或高雄郵政1880號信箱或採電子投標,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廠商、法人、機構、團體,登記證營業項目須具清潔(掃)整理業相關行業。 (二)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持有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登記應與清潔(掃)整理業相關者)。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勞工權益切結書。 5.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6. 服務建議書(1式7份) 7. 報價單(含經費明細表) 8.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之有效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英輝
聯絡電話
(07)3368333#3883
機關代碼
3.97.1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聯絡人
吳英輝
聯絡電話
(07)3368333#3883
傳真號碼
(07)3315847
電子郵件信箱
moodys@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保留未來1年(115年)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得標廠商增購權利。年度契約屆滿前,由本機關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得於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情形下,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限制性招標,經評鑑合格達80分以上並簽報核准者,取得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金額以315萬6,971元為上限,實際後續擴充金額以當年度勞工基本工資或物價指數參考訂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4 10: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專人寄送達本局政風室或高雄郵政1880號信箱或採電子投標,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廠商、法人、機構、團體,登記證營業項目須具清潔(掃)整理業相關行業。 (二)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持有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登記應與清潔(掃)整理業相關者)。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勞工權益切結書。 5.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6. 服務建議書(1式7份) 7. 報價單(含經費明細表) 8.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之有效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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