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ychiu@k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案於107年12月31日履約屆滿後,得視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辦理後續擴充,廠商最晚應於履約期限屆滿前90日內檢附評估報告、績效說明及次年度工作計畫書(含年度預算、年度工作計畫、工作人員名冊及薪資表)向機關提出續約申請,經機關評鑑成績達甲等或80分(含)以上,且報請機關首長核可後,得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至多1年,1次1年,擴充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其擴充金額為832,500元。若廠商未於期限前提出續約申請時,機關得另行徵求受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專人寄送達本局政風室或高雄郵政1880號信箱或採電子投標,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由組織健全且具有辦理婦女服務工作之執行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2.設有社會工作、社會學、性別研究等系所之大專院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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