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案保留未來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委託案於履約期限屆滿90日前,由廠商檢附工作報告、績效說明及107年度服務計畫書函報機關提出承作意願,屆時經評鑑成績為甲等(80分)以上並簽報核准者,得辦理後續擴充事宜,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以1次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445,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秘書室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專人寄送達本局政風室或高雄郵政1880號信箱或採電子投標,餘詳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非營利之法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團體或社工師事務所,且非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合格廠商。(詳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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