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委託案於106年12月31日履約屆滿後,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廠商最晚應於106年9月底前提出擴充1年申請,並由機關邀請專家學者就方案執行內容進行評鑑,如評鑑甲等(80分)以上者,經機關報請機關首長核可後得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至多1次,擴充期間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專人寄送達本局政風室或高雄郵政1880號信箱或採電子投標,餘詳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組織章程或業務項目與委託辦理之社會福利項目相符者。(詳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第二區域:旗山區、茂林區、六龜區、美濃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內門區、杉林區、甲仙區、橋頭區、永安區、彌陀區、梓官區、燕巢區、茄萣區、岡山區、湖內區、田寮區、阿蓮區、路竹區、大樹區、鳥松區、仁武區、大社區、鳳山區、林園區、大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