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sw6414@k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國立或私立大專以上院校或經政府立案登記之團體、機構或非營利性之法人,其章程或服務業務項目符合公益、慈善或宗教等相關事項,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合格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7)336833#2238
傳真(07)3315313
評審(選)日期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