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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未來2年(107年、108年)增購權利。
2.年度契約屆滿前,委辦廠商如有意續約,應於履約期限屆滿前90日檢附當年工作效益報告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經本中心評鑑(審)合格達甲等成績80分以上,取得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1次,最多以2次為限(107年、108年) 。
3.後續擴充上限:預計金額460萬元,惟委辦經費需以高雄市議會當年度預算審議通過金額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與標案內容相關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申訴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7)336833#2238
傳真(07)3315313
評審(選)日期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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