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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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標廠商如有意願續約,應於契約屆滿前,依機關通知檢附相關文件函送機關辦理評鑑。
2、經機關評鑑合格達80分以上,機關保留與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後續擴充1年,擴充履約期限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並以1次為限,擴充金額以當年度勞工基本工資或物價指數參考訂之,以318萬8,941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1樓行政課)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1樓行政課)
履約期限
自115 年1 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廠商、法人、機構、團體,登記證營業項目須具清潔(掃)整理業相關行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
1.現場領標:限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行政課(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1樓)購買,一人限購1份(標單工本費100元)。
2.郵遞購領:請寄至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行政課收,附回郵信封並寫上姓名、地址、標的名稱(內附回郵郵票100元及標單工本費100元),同一地址限購1份,請領標者自行考量郵寄作業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