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u6342@k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日起1年內保留增購權利,預估所需金額25萬元,數量約960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七七五號
開標地點
本中心第二會議室(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七七五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 年10月31日前送達機關指定場所全部送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登記應與印刷及其輔助業或紡織、成衣、服飾品及紡織製品製造業相關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一般領標:領標期限內,於上班時間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行政課(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親領,一人限領1份。
2. 郵遞索領:請寄至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行政課收,附回郵信封
並寫上姓名、地址、標的名稱(內附回郵郵票72 元),同一地址限領1份,請領標者自行考量郵寄作業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 倘截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或開標當日遇本中心因颱風等天然災害經政府宣
布停止上班者,原訂電子領標截標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段開標,本中心不另通知。
2.本案業務方面如有疑問請電洽(07)3850535轉209馮小姐;投領標作業如有疑問請電洽(07)3850535轉116朱小姐。
3.增列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
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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