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u6342@k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七七五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至本中心出納處繳納。
開標地點
本中心第二會議室(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七七五號
履約期限
應於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內政部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
(二)登記合格之本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三)經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一般領標:領標期限內,於上班時間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行政課(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購買,一人限購乙份(標單工本費100元)。
2. 郵遞購領:請寄至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一樓行政課收,附回郵信封
並寫上姓名、地址、標的名稱(內附回郵郵票72 元及標單工本費100元),一地址限購乙份,請領標者自行考量郵寄作業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至本中心出納處繳納。
其他
1. 倘截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或開標當日遇本中心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
截標期限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中心不另通知。
2. 本案整修工程業務方面如有疑問請電洽(07)3850535轉269王小姐;投領標作業如有疑問請電洽(07)3850535轉116朱小姐。
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