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u6342@k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七七五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至 兒福中心行政課出納處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七七五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廠商法人、機構、團體,登記證營業項
目須具相關清潔(掃)整理業相關行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專人購取者請於領標期限內(上班時間)親自至本中心(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1樓行政課索購(標單工本費100元),一人限乙份。
2.郵購者請寄至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1樓行政課收(內附回郵郵票72 元及標單工本費100元)並另紙寫明姓名、地址、標的名稱等置入信封內,一地址限購乙份,請領標者自行考量郵寄作業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投標廠商可親自於兒福中心上班時間(週二至週日)內至現場詳細評
估了解施作範圍。
2.倘截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或開標當日遇本中心因颱風等天然災害經政府宣
布停止上班者,原訂電子領標截標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段開標,本中心不另通知。
3.本案如有疑問請電洽(07)3850535轉116朱小姐。
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