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機關未完成招標採購程序前,得委託廠商後續擴充至多3個月,委託經費70萬元為上限,給付條件依原契約規定辦理,雙方若無異議,得以換約方式辦理。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公益社福機構、法人、團體,其立案宗旨與本委託案業務相關者,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一、增列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二、本中心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對本案實施計畫及契約內容如有疑問,請電洽7101885分機6292王社工。三、本案部分經費由本市公彩盈餘基金及衛福部補助。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