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得後續擴充1次,每次以1年計。廠商得於109年10月1日前函送評估報告、績效說明及次年度服務計畫書等相關文件提出續約並由機關辦理評鑑事宜,機關視廠商年度執行績效評鑑成績獲80分以上者,辦理續約事宜。
(二) 110年第一區以1,268,840元作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惟上開委託經費將依當年度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後之預算金額、高雄市公彩盈餘基金及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為準。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自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醫療機構、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立案之社會團體、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學(協、公)會或學術等專業團體、心理諮商所等,其立案宗旨與本採購業務相關者。
附加說明
本案部分經費來自衛福部補助及高雄市公彩盈餘基金補助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