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6年7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得於投標期間至本中心勘查履約場地,聯絡人楊小姐,聯絡電話5355920*207,本中心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增列檢舉及申訴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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