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h002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委託民間單位辦理長期照顧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3,642,800
原始預算
$ 13,642,8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
機關代碼 3.97.1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怡燕
聯絡電話 (07) 6152611 #107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97.12.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
機關地址 824 高雄市 燕巢區 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聯絡人 李怡燕
聯絡電話 (07) 6152611 #107
傳真號碼 (07) 6151451
電子郵件信箱 lione@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642,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公費失能及失智老人照顧費用,其預估金額為334萬6,200元(1萬6,800元/人×53人×3月+2萬5,000元/人×9人×3月)。 (二)公費家民緊急送醫救護車費用,預估金額4萬5,000元為上限【10趟/月×1500元/趟×3月】,實際救護車費用補助以每月緊急送醫人數及每趟費用決定,每趟次以1,500元為上限,採按月核銷。 (三)為加強公設民營單位老人福利機構之營運,配合本案中央公設民營機構補助額度及分攤比率,本服務費預估金額為6萬7,200元(高中職以上2,450元/人×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7.1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5,845,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0/04
原公告日 107/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0/16 17:30
開標時間 107/10/17 14:00
開標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01月01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財團法人,並從事與老人保健或長期照護相關服務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3.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章程需有老人保健或長期照護相關服務)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免稅、繳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陳明賢,教授2.張莉馨,公會理事長、社工顧問3.張素紅,公務人員4.王姿芸,公務人員5.胡儷瀞,公務人員 1.陳明賢,教授 2.張莉馨,公會理事長、社工顧問 3.張素紅,公務人員 4.王姿芸,公務人員 5.胡儷瀞,公務人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1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2.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怡燕
聯絡電話
(07) 6152611 #107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97.12.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
機關地址
824 高雄市 燕巢區 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聯絡人
李怡燕
聯絡電話
(07) 6152611 #107
傳真號碼
(07) 6151451
電子郵件信箱
lione@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642,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公費失能及失智老人照顧費用,其預估金額為334萬6,200元(1萬6,800元/人×53人×3月+2萬5,000元/人×9人×3月)。 (二)公費家民緊急送醫救護車費用,預估金額4萬5,000元為上限【10趟/月×1500元/趟×3月】,實際救護車費用補助以每月緊急送醫人數及每趟費用決定,每趟次以1,500元為上限,採按月核銷。 (三)為加強公設民營單位老人福利機構之營運,配合本案中央公設民營機構補助額度及分攤比率,本服務費預估金額為6萬7,200元(高中職以上2,450元/人×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7.1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5,845,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0/04
原公告日
107/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0/16 17:30
開標時間
107/10/17 14:00
開標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01月01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財團法人,並從事與老人保健或長期照護相關服務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3.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章程需有老人保健或長期照護相關服務)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免稅、繳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陳明賢,教授2.張莉馨,公會理事長、社工顧問3.張素紅,公務人員4.王姿芸,公務人員5.胡儷瀞,公務人員
1.陳明賢,教授 2.張莉馨,公會理事長、社工顧問 3.張素紅,公務人員 4.王姿芸,公務人員 5.胡儷瀞,公務人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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