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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07年度契約期滿,尚未簽訂新契約時,得依原契約項目、金額辦理後續擴充3個月,其預估金額為329萬8,500元。
(二)為加強公設民營單位老人福利機構之營運,107年度新增編列服務費補助費用,配合本案中央公設民營機構補助額度及分攤比率,本服務費預估擴充經費為33萬6,200元,107年12個月計26萬9,000元、108年3個月計6萬7,200元實際服務費補助仍視中央每月補助金額、委外工作人員資格及人數決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一號
履約期限
107年01月01日至107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財團法人,並從事與老人保健或長期照護相關服務者。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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