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604 已決標公告

「115年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5/03/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成功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00,000
原始預算
$ 4,800,000
底價金額
$ 4,7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97.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婉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134
機關代碼 3.97.11
單位名稱 建築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陳婉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134
傳真號碼 (07)3301009
電子郵件信箱 dodo1107@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116年度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48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9 17:00
開標時間 115/01/20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資訊室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開業建築師事務所、開業技師事務所及可提供本專業服務之法人或團體。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5樓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134(建築管理處陳小姐)。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履約期限補充: 一、第1期-工作計畫書: 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6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6份及本案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由機關召開審查會議確認,據以執行。 二、第2期-期中報告階段: 廠商應於115年6月25日前,向機關提出期中報告初稿及簡報資料各9份(彩色)。 三、第3期-期末報告階段: 廠商應於115年10月15日前,向機關提出期末報告書初稿及簡報資料各9份(彩色)。 四、第4期-廠商應於115年12月1日前完成相關工作項目及內容並函送機關確認。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婉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134
機關代碼
3.97.11
單位名稱
建築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陳婉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134
傳真號碼
(07)3301009
電子郵件信箱
dodo1107@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116年度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48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9 17:00
開標時間
115/01/20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資訊室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開業建築師事務所、開業技師事務所及可提供本專業服務之法人或團體。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5樓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134(建築管理處陳小姐)。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履約期限補充: 一、第1期-工作計畫書: 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6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6份及本案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由機關召開審查會議確認,據以執行。 二、第2期-期中報告階段: 廠商應於115年6月25日前,向機關提出期中報告初稿及簡報資料各9份(彩色)。 三、第3期-期末報告階段: 廠商應於115年10月15日前,向機關提出期末報告書初稿及簡報資料各9份(彩色)。 四、第4期-廠商應於115年12月1日前完成相關工作項目及內容並函送機關確認。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