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365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民族路共同管道設備修繕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2/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屹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4,726
原始預算
$ 956,200
底價金額
$ 944,72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97.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婉真
聯絡電話 (07)2626888#203
機關代碼 3.97.11
單位名稱 道路挖掘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張婉真
聯絡電話 (07)2626888#203
傳真號碼 (07)2221717
電子郵件信箱 jill0922@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7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8 10:15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 (1)土木工程技師等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須具有土木工程科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土木工程等技師執業執照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與監造階段進度: 1.廠商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7日內提送本委託技術服務案「設計簽證執行計畫」、「設計階段人員組織名冊」、保單正本及繳費收據各1份。 2.廠商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日內依本工程性質提出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詳工作需求書)送請機關審核。 3.廠商應依據機關核定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辦理細部設計,自機關核定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通知日次日起14日內提出細部設計成果書圖資料(詳工作需求書)送請機關審核。 二、廠商應自工程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提送「監造簽證執行計畫」、「監造計畫書」及「監造階段人員組織名冊」,經機關同意後據以執行。 *領標方式: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2年3月27日(星期一 )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 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262-6888分機203(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張小姐) (二)投標洽詢:(07)3368333轉2235(秘書室陳先生)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2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15分辦理投標文件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審會議,評審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招標期間如需共同管道竣工圖說或進一步現勘履約地點,請洽機關聯絡人張婉真(電話:262-6888分機203)登記。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Microsoft Word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
聯絡人
張婉真
聯絡電話
(07)2626888#203
機關代碼
3.97.11
單位名稱
道路挖掘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張婉真
聯絡電話
(07)2626888#203
傳真號碼
(07)2221717
電子郵件信箱
jill0922@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7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8 10:15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 (1)土木工程技師等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須具有土木工程科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土木工程等技師執業執照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與監造階段進度: 1.廠商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7日內提送本委託技術服務案「設計簽證執行計畫」、「設計階段人員組織名冊」、保單正本及繳費收據各1份。 2.廠商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日內依本工程性質提出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詳工作需求書)送請機關審核。 3.廠商應依據機關核定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辦理細部設計,自機關核定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通知日次日起14日內提出細部設計成果書圖資料(詳工作需求書)送請機關審核。 二、廠商應自工程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提送「監造簽證執行計畫」、「監造計畫書」及「監造階段人員組織名冊」,經機關同意後據以執行。 *領標方式: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2年3月27日(星期一 )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 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262-6888分機203(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張小姐) (二)投標洽詢:(07)3368333轉2235(秘書室陳先生)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2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15分辦理投標文件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審會議,評審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招標期間如需共同管道竣工圖說或進一步現勘履約地點,請洽機關聯絡人張婉真(電話:262-6888分機203)登記。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Microsoft Word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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