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機關亦得視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擴充期限至113年11月30日止,擴充金額為新台幣4,50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8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應具有內政部登記證照之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專業檢查機構證明文件),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附加說明
*決標方式:
一、本案採複數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未超底價之最低標,將按其所報標價決標(若未超底價之最低標標價有2家以上廠商相同者,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第2項規定辦理比減)。再依序洽願按該決標價承作之其他合格標承攬。得標總家數平均承攬總預算金額。倘第一次招標仍未購足招標總家數(3家),得再續辦第二次招標。
二、本案採單價決標,依實際分配抽驗數量核算,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三、詳細內容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0點。
*領標方式: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2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相關疑義:07-3368333轉2427(傅先生)。
(二)投標文件送件:07-3368333轉2272(吳小姐)。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本局第二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Microsoft Word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抽驗檢查費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5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