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4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106年度騎樓整修順平工程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6/10/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奇建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150,000
原始預算
$ 7,600,000
底價金額
$ 7,220,000
決標折數
99.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97.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邦杰
聯絡電話 (07)3368333#2235
機關代碼 3.97.1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陳邦杰
聯絡電話 (07)3368333#2235
傳真號碼 (07)3328621
電子郵件信箱 bangjie@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5,7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3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7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注意事項: 履約起迄日期:應於機關通知指定日前開工 履約地點:詳本案契約書第2條規定 履約標的及工作事項:本工程採購案全部約定事項 契約價金是否隨物價指數調整:否 二、投標及開標注意事項: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06年10月23日下午17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1.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2.郵遞寄送: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07)3368333轉2235。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06年10月24日上午10時00分假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辦理開標作業。 @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標單數量為預估數量。 #本案為第三次招標公告,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後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傳真:07-3313655 電話:07-3368333#28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邦杰
聯絡電話
(07)3368333#2235
機關代碼
3.97.1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陳邦杰
聯絡電話
(07)3368333#2235
傳真號碼
(07)3328621
電子郵件信箱
bangjie@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5,7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3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7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注意事項: 履約起迄日期:應於機關通知指定日前開工 履約地點:詳本案契約書第2條規定 履約標的及工作事項:本工程採購案全部約定事項 契約價金是否隨物價指數調整:否 二、投標及開標注意事項: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06年10月23日下午17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1.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2.郵遞寄送: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07)3368333轉2235。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06年10月24日上午10時00分假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辦理開標作業。 @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標單數量為預估數量。 #本案為第三次招標公告,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後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傳真:07-3313655 電話:07-3368333#28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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