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953 已決標公告

「2016高雄市工務建設(34)專輯」勞務採購案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05/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采奕傳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8,000
原始預算
$ 540,000
底價金額
$ 50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97.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標的:「2016高雄市工務建設(34)專輯」勞務採購案 1.電子書部份: (1)片頭企劃 (2)製作內容:廠商須提供文字約23,000字;圖片約85張(不含本局提供部份)做為編輯之內容。前述預估之文字及圖片數量與實際數量之差距以不逾5%為原則。 (3)圖文版面編排(含電子書版面及書冊完稿、附錄)。 (4)檔案轉檔、串聯及燒錄。 (5)光碟面設計並裝塑膠套,黏貼於書底。 (6)數量:1,000片。 2.書冊部份: (1)版面規格:四六版16開,封面長4開。 (2)印製條件:封面(底)250磅銅西卡(上霧膜,採局部上光),單面4色印刷,摺書耳;內頁100磅雪銅,80頁雙面4色印刷。 (3)工作事項:圖片分色、編排完稿、電子稿校對、印製、包裝及運送;定案版資料製作成PDF檔、CDR檔(PC版)、編排檔及圖文分檔備份各3份。 (4)裝訂:線膠裝。 (5)數量:1,000本。 3.書冊配送:依本局提供名單,由承商派員處理郵寄或配送事宜,郵資及配送費用由承商負責。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五、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05年12月12日下午17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郵遞地點: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07)3368333轉2277。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05年12月13日上午10時15分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審會,評審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傳真:07-3313655 電話:07-3368333#28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聯絡人 陳邦杰
聯絡電話 (07)3373233#5127
機關代碼 3.97.1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陳邦杰
聯絡電話 (07)3373233#5127
傳真號碼 (07)3328621
電子郵件信箱 bangjie@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知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工務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0:15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工務局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立案之資訊服務、廣告設計或傳播行銷等相關服務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標的:「2016高雄市工務建設(34)專輯」勞務採購案 1.電子書部份: (1)片頭企劃 (2)製作內容:廠商須提供文字約23,000字;圖片約85張(不含本局提供部份)做為編輯之內容。前述預估之文字及圖片數量與實際數量之差距以不逾5%為原則。 (3)圖文版面編排(含電子書版面及書冊完稿、附錄)。 (4)檔案轉檔、串聯及燒錄。 (5)光碟面設計並裝塑膠套,黏貼於書底。 (6)數量:1,000片。 2.書冊部份: (1)版面規格:四六版16開,封面長4開。 (2)印製條件:封面(底)250磅銅西卡(上霧膜,採局部上光),單面4色印刷,摺書耳;內頁100磅雪銅,80頁雙面4色印刷。 (3)工作事項:圖片分色、編排完稿、電子稿校對、印製、包裝及運送;定案版資料製作成PDF檔、CDR檔(PC版)、編排檔及圖文分檔備份各3份。 (4)裝訂:線膠裝。 (5)數量:1,000本。 3.書冊配送:依本局提供名單,由承商派員處理郵寄或配送事宜,郵資及配送費用由承商負責。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五、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05年12月12日下午17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郵遞地點: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07)3368333轉2277。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05年12月13日上午10時15分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審會,評審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傳真:07-3313655 電話:07-3368333#28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聯絡人
陳邦杰
聯絡電話
(07)3373233#5127
機關代碼
3.97.1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陳邦杰
聯絡電話
(07)3373233#5127
傳真號碼
(07)3328621
電子郵件信箱
bangjie@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知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工務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3 10:15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工務局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立案之資訊服務、廣告設計或傳播行銷等相關服務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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