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SB001 已決標公告

南京路(國泰路至五甲路)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標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00,000
原始預算
$ 10,000,000
底價金額
$ 9,6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97.1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道路工程科蔡佩珊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70
機關代碼 3.97.1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道路工程科蔡佩珊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70
傳真號碼 (07)3315397
電子郵件信箱 g110400@ms1.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機關得視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費率與廠商擴充,擴充金額總執行上限為2,9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2/30
原公告日 109/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1/21 12:00
開標時間 110/01/22 09: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寄高雄市郵局第九九○號信箱、專人送達:養工處秘書室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閱契約履約期限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範本依本處需求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土木、結構)。 ■景觀、室內設計業(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I503010)或提供景觀設計服務之相關業別。 ■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工程科)。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郵購(含回郵郵資新台幣330元)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郵政匯票並註明購領標的名稱寄高 雄市郵局第九九○信箱。2.面購(新台幣180元)109年12月21日起至截止期限前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向本處秘書室洽領。3.電子 領標(每件90元)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4.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郵政 匯票金額不符或逾期,或領取方式不合規定者均不予受理。5.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及原訂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 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月19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月20日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2.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 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3.其他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規定。4.營利事業登 記證業已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本案更改招標文件,延長等標期,請採電子領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更正後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道路工程科蔡佩珊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70
機關代碼
3.97.1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道路工程科蔡佩珊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70
傳真號碼
(07)3315397
電子郵件信箱
g110400@ms1.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機關得視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費率與廠商擴充,擴充金額總執行上限為2,9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2/30
原公告日
109/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1/21 12:00
開標時間
110/01/22 09: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寄高雄市郵局第九九○號信箱、專人送達:養工處秘書室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閱契約履約期限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範本依本處需求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土木、結構)。 ■景觀、室內設計業(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I503010)或提供景觀設計服務之相關業別。 ■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工程科)。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郵購(含回郵郵資新台幣330元)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郵政匯票並註明購領標的名稱寄高 雄市郵局第九九○信箱。2.面購(新台幣180元)109年12月21日起至截止期限前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向本處秘書室洽領。3.電子 領標(每件90元)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4.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郵政 匯票金額不符或逾期,或領取方式不合規定者均不予受理。5.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及原訂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 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月19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月20日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2.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 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3.其他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規定。4.營利事業登 記證業已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本案更改招標文件,延長等標期,請採電子領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更正後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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