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6CA033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中區等路(園)燈維護、遷移、燈桿、燈罩更換、警示標誌、地下管線改善及緊急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岳王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97,000
原始預算
$ 3,818,000
底價金額
$ 3,818,000
決標折數
70.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機關代碼 3.97.1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四維養護工程隊林冠甫
聯絡電話 (07)3421418#1601
機關代碼 3.97.1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四維養護工程隊林冠甫
聯絡電話 (07)3421418#1601
傳真號碼 (07)3315397
電子郵件信箱 g110400@ms1.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總執行金額上限為9,900,000元整(含原契約 既有項目及新增項目),擴充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若屬原契約既有 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含回郵郵資新台幣330元)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郵政匯票並註明購領標的名稱寄高 雄市郵局第九九○信箱。2.面購(新台幣180元)107年12月27日起至截止期限前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向本處秘書室洽領。3.電子 領標(每件90元)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4.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郵政 匯票金額不符或逾期,或領取方式不合規定者均不予受理。5.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及原訂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 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3 12:00
開標時間 108/01/04 09: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190,900 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寄高雄市郵局第九九○號信箱、專人送達:養工處秘書室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範本依本處需求調整。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電器承裝業者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28 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2日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2.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 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3.其他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規定。4.營利事業登 記證業已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3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四維養護工程隊林冠甫
聯絡電話
(07)3421418#1601
機關代碼
3.97.1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四維養護工程隊林冠甫
聯絡電話
(07)3421418#1601
傳真號碼
(07)3315397
電子郵件信箱
g110400@ms1.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總執行金額上限為9,900,000元整(含原契約 既有項目及新增項目),擴充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若屬原契約既有 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含回郵郵資新台幣330元)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郵政匯票並註明購領標的名稱寄高 雄市郵局第九九○信箱。2.面購(新台幣180元)107年12月27日起至截止期限前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向本處秘書室洽領。3.電子 領標(每件90元)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4.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郵政 匯票金額不符或逾期,或領取方式不合規定者均不予受理。5.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及原訂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 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3 12:00
開標時間
108/01/04 09: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190,900 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寄高雄市郵局第九九○號信箱、專人送達:養工處秘書室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餘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範本依本處需求調整。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電器承裝業者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28 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2日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2.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 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3.其他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規定。4.營利事業登 記證業已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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