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110400@ms1.k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項目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總執行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90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含回郵郵資新台幣330元)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郵政匯票並註明購領標的名稱寄高 雄市郵局第九九○信箱。2.面購(新台幣180元)105年12月22日起至截止期限前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向本處秘書室洽領。3.電子 領標(每件90元)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4.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郵政 匯票金額不符或逾期,或領取方式不合規定者均不予受理。5.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及原訂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 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養工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寄高雄市郵局第九九○號信箱、專人送達:養工處秘書室投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範本依本處需求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者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其他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月23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2月27日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2.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 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3.其他注意事項詳招標文件規定。4.營利事業登 記證業已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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