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18-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租賃公務車(開口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愛旺租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60,800
原始預算
$ 2,376,000
底價金額
$ 2,368,800
決標折數
70.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97.1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敏萱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58
機關代碼 3.97.1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聯絡人 陳敏萱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58
傳真號碼 (07)3332883
電子郵件信箱 minsyua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7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及決標單價與廠商辦理擴充,後續擴充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原車輛繼續供機關使用,租賃滿1年之車輛行駛已達3萬公里以上,輪胎更換2年內新輪胎,其他車輛於116年度若達3萬公里再更換2年內新輪胎,其款式及規範依契約第二條第一款規定),預估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376,000元,機關得視年度需要、機關組織調整或得標廠商當年服務品質,決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0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3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本處政風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個案要求訂定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 合格登記立案之汽車租賃公司行號。 ■ 廠商其餘資格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網址 :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20元。 2.電子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財物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58,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5本處政風室)。 3.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4.押標金有效期:詳投標須知第29點規定。 5.後續擴充欄位詳細為: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及決標單價與廠商辦理擴充,後續擴充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原車輛繼續供機關使用,租賃滿1年之車輛行駛已達3萬公里以上,輪胎更換2年內新輪胎,其他車輛於116年度若達3萬公里再更換2年內新輪胎,其款式及規範依契約第二條第一款規定),預估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376,000元,機關得視年度需要、機關組織調整或得標廠商當年服務品質,決定是否繼續擴充(116年預估金額俟當年度法定預算審議通過後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敏萱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58
機關代碼
3.97.1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聯絡人
陳敏萱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58
傳真號碼
(07)3332883
電子郵件信箱
minsyua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7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及決標單價與廠商辦理擴充,後續擴充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原車輛繼續供機關使用,租賃滿1年之車輛行駛已達3萬公里以上,輪胎更換2年內新輪胎,其他車輛於116年度若達3萬公里再更換2年內新輪胎,其款式及規範依契約第二條第一款規定),預估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376,000元,機關得視年度需要、機關組織調整或得標廠商當年服務品質,決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0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3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本處政風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個案要求訂定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 合格登記立案之汽車租賃公司行號。 ■ 廠商其餘資格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網址
: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20元。 2.電子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財物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58,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5本處政風室)。 3.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4.押標金有效期:詳投標須知第29點規定。 5.後續擴充欄位詳細為: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及決標單價與廠商辦理擴充,後續擴充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原車輛繼續供機關使用,租賃滿1年之車輛行駛已達3萬公里以上,輪胎更換2年內新輪胎,其他車輛於116年度若達3萬公里再更換2年內新輪胎,其款式及規範依契約第二條第一款規定),預估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376,000元,機關得視年度需要、機關組織調整或得標廠商當年服務品質,決定是否繼續擴充(116年預估金額俟當年度法定預算審議通過後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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