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機關
3.97.34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本處政風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工程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工程會版本架構,修訂為本處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 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公司
█ 景觀、室內設計業之公司或行號
█ 廠商其餘資格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網址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20元。
2.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勞務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927,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5本處政風室)。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3.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5.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高雄市茂林區温泉產業示範園區温泉加熱及供水系統改善統包工程」案廠商之負責人或合夥人(包含共同投標廠商),且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與「高雄市茂林區温泉產業示範園區温泉加熱及供水系統改善統包工程」廠商(包含共同投標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6.本案涉原住民地區,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採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 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
7.若投標廠商為原住民廠商者,請於外標封面之□處勾選,未勾選者,視為非原住民廠商。
8.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以所投之家數改採比價或議價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