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47N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林園區行政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趙建銘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686,879
原始預算
$ 11,226,306
底價金額
$ 10,686,879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97.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佑俊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5
機關代碼 3.97.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聯絡人 林佑俊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5
傳真號碼 (07)3314261
電子郵件信箱 oatow@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66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2/07
原公告日 106/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23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4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郵局第○○四四四號信箱或本處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工程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本處委託技術服務案件特性及勞務履約執行方式,為求周全,故採用本處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外國廠商。有關廠商資格詳閱投標須知第三十八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檔售價及付款方式: 1.領取招標檔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親購:200元、郵購:300元、電子領標:2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00444號信箱。 3.面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本處寄領標收件處洽領。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5.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勞務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15;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1寄領標收件處)。 2.本採購案倘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將俟預算通過後始辦理議價及決標作業。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更正說明: (一)本案擬建規模樓層數由地上五層、地下一層修正為地上六層、地下一層(總樓地板面積不變);另投標須知第六點與契約第二條所列施工預算235,476,812元係以地下一層、地上六層估算。 (二)廠商投標時須另提出開挖地下二層且總汽車停車位達100輛以上之方案,並檢討實際增加之汽車停車數量與所增加之施工費用;倘履約期間因政策需求增加停車空間與地下開挖層數時,得標廠商須配合辦理,其增加之相關費用由需求單位籌措並另行議定。 (三)需求書綠建築與智慧型建築計畫內增加配合「高雄厝」計畫、呈現「高雄厝」精神,並落實深遮陽與綠能屋頂設計。 (四)等標期延長6天(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請詳招標公告、投標須知)。 (五)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包含: 1.投標須知:修正二十二之截標日期、二十三之開標日期。 2.投標須知:修正「三、(一)、2」與「三十九、(一)、2」文字。 3.投標須知附件十二(需求計畫書):修正「貳、三、3」、「肆、新建大樓設計需求一~三」、「伍、預定期程」文字。 4.投標須知附件十二-1:修正區公所樓層數與新增備註2。 5.投標須知附件十二-2:新增高雄厝三大核心與十大設計準則內容。 6.廠商評選辦法:「參、五、(二)、f」與「附表1」新增「高雄厝」文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佑俊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5
機關代碼
3.97.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聯絡人
林佑俊
聯絡電話
(07)3368333#2315
傳真號碼
(07)3314261
電子郵件信箱
oatow@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66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2/07
原公告日
106/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23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4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郵局第○○四四四號信箱或本處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工程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本處委託技術服務案件特性及勞務履約執行方式,為求周全,故採用本處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外國廠商。有關廠商資格詳閱投標須知第三十八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檔售價及付款方式: 1.領取招標檔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親購:200元、郵購:300元、電子領標:2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00444號信箱。 3.面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本處寄領標收件處洽領。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5.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勞務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15;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1寄領標收件處)。 2.本採購案倘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將俟預算通過後始辦理議價及決標作業。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更正說明: (一)本案擬建規模樓層數由地上五層、地下一層修正為地上六層、地下一層(總樓地板面積不變);另投標須知第六點與契約第二條所列施工預算235,476,812元係以地下一層、地上六層估算。 (二)廠商投標時須另提出開挖地下二層且總汽車停車位達100輛以上之方案,並檢討實際增加之汽車停車數量與所增加之施工費用;倘履約期間因政策需求增加停車空間與地下開挖層數時,得標廠商須配合辦理,其增加之相關費用由需求單位籌措並另行議定。 (三)需求書綠建築與智慧型建築計畫內增加配合「高雄厝」計畫、呈現「高雄厝」精神,並落實深遮陽與綠能屋頂設計。 (四)等標期延長6天(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請詳招標公告、投標須知)。 (五)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包含: 1.投標須知:修正二十二之截標日期、二十三之開標日期。 2.投標須知:修正「三、(一)、2」與「三十九、(一)、2」文字。 3.投標須知附件十二(需求計畫書):修正「貳、三、3」、「肆、新建大樓設計需求一~三」、「伍、預定期程」文字。 4.投標須知附件十二-1:修正區公所樓層數與新增備註2。 5.投標須知附件十二-2:新增高雄厝三大核心與十大設計準則內容。 6.廠商評選辦法:「參、五、(二)、f」與「附表1」新增「高雄厝」文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