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304E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大樹區行政中心新建工程(水電部份)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昇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388,000
原始預算
$ 47,447,424
底價金額
$ 45,005,000
決標折數
87.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97.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致豪
聯絡電話 (07)3368333#3286
機關代碼 3.97.11.1
單位名稱 機電工程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聯絡人 陳致豪
聯絡電話 (07)3368333#3286
傳真號碼 (07)3314316
電子郵件信箱 cjh23520@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68高雄市大樹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447,42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5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6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2,300,000 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郵局第○○四四四號信箱或本處寄領標收件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部工程於建築部份竣工日後起限45工作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本處工程案件特性及施工履約執行方式,為求周全,故採用本處訂定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各級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甲等(級)以上水管、電器(氣)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親購:250元、郵購:450元、電子領標:2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00444號信箱。 3.面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新工處寄領標收件處洽領。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5.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議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3286;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1寄領標收件處)。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90日。 3.後續擴充:擬增購項目及內容為空調設備、照明及插座設備、黑煙淨化器設備、太陽能設備、弱電系統設備(含中央監控、錄影監視、門禁及對講、電話交換機、廣播及網路系統)、停車管理設備、污排水泵浦、衛生設備、熱水設備、油壓截留器…等(詳招標圖說),工程金額約3,870萬元。另本工程之空調設備工程廠商於後續增購議約程序完成後,應委由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之「冷凍空調業」承做,並將分包情形送本處備查。 4.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致豪
聯絡電話
(07)3368333#3286
機關代碼
3.97.11.1
單位名稱
機電工程科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聯絡人
陳致豪
聯絡電話
(07)3368333#3286
傳真號碼
(07)3314316
電子郵件信箱
cjh23520@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68高雄市大樹區公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447,42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其他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5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6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2,300,000 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郵局第○○四四四號信箱或本處寄領標收件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部工程於建築部份竣工日後起限45工作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本處工程案件特性及施工履約執行方式,為求周全,故採用本處訂定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各級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甲等(級)以上水管、電器(氣)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親購:250元、郵購:450元、電子領標:2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00444號信箱。 3.面購者應自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新工處寄領標收件處洽領。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處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處不另通知)。 5.電子領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議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工程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3286;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341寄領標收件處)。 2.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後90日。 3.後續擴充:擬增購項目及內容為空調設備、照明及插座設備、黑煙淨化器設備、太陽能設備、弱電系統設備(含中央監控、錄影監視、門禁及對講、電話交換機、廣播及網路系統)、停車管理設備、污排水泵浦、衛生設備、熱水設備、油壓截留器…等(詳招標圖說),工程金額約3,870萬元。另本工程之空調設備工程廠商於後續增購議約程序完成後,應委由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之「冷凍空調業」承做,並將分包情形送本處備查。 4.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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