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6-12-01 已截止

鳳山行政中心北側花樹林蔭營造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案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 公告日:107/01/04 截止日:107/0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832,547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1/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代碼 3.9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呂嘉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129
機關代碼 3.97.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三樓
聯絡人 呂嘉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129
傳真號碼 (07)3373049
電子郵件信箱 poiuy@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832,54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832,547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科(802高雄市苓雅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三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5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6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科會議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三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科(802高雄市苓雅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三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驗收合格日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職業土木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高雄市政府秘書處,電話: 07-3368333,傳真: 07-3373049,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相關規定辦理。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並請廠商於開標前公告期間,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公告以確保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
聯絡人
呂嘉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129
機關代碼
3.97.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三樓
聯絡人
呂嘉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129
傳真號碼
(07)3373049
電子郵件信箱
poiuy@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832,54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832,547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科(802高雄市苓雅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三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5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6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科會議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三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科(802高雄市苓雅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三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驗收合格日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職業土木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高雄市政府秘書處,電話: 07-3368333,傳真: 07-3373049,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相關規定辦理。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並請廠商於開標前公告期間,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公告以確保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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