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B0027 招標中 (剩 9 天)

115年臺南市原住民族微型保險勞務採購案

臺南市政府 公告日:115/07/29 截止日:115/08/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26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4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夏志剛
聯絡電話 (06)2991111#1807
機關代碼 3.95
單位名稱 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聯絡人 夏志剛
聯絡電話 (06)2991111#1807
傳真號碼 (06)2990185
電子郵件信箱 saqavai@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增購項目: 1.詳工作需求說明書委託項目,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並納入評鑑考核機制,原得標廠商評鑑結果良好時,得洽辦理後續擴充。 2.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二)保留增購期間:得後續擴充1年。 (三)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每年預算為126萬元(含稅)內辦理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0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1 09: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地下1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899臺南郵局第62-129號信箱。 二、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秘書處廳舍管理科(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年內或經費用罄,餘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保險業(含保險公司及保險合作社),且依法取得金管會核發之營業執照,並得經營、承接本項微型保險業務之法人機構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保險業營業執照: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原財政部)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以確認其合法經營保險業務之權限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切結書1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並依原訂時段、地點辦理,不另行通知。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於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投標廠商家數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5.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6.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9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夏志剛
聯絡電話
(06)2991111#1807
機關代碼
3.95
單位名稱
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聯絡人
夏志剛
聯絡電話
(06)2991111#1807
傳真號碼
(06)2990185
電子郵件信箱
saqavai@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增購項目: 1.詳工作需求說明書委託項目,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並納入評鑑考核機制,原得標廠商評鑑結果良好時,得洽辦理後續擴充。 2.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二)保留增購期間:得後續擴充1年。 (三)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每年預算為126萬元(含稅)內辦理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0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1 09: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地下1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899臺南郵局第62-129號信箱。 二、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秘書處廳舍管理科(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年內或經費用罄,餘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保險業(含保險公司及保險合作社),且依法取得金管會核發之營業執照,並得經營、承接本項微型保險業務之法人機構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保險業營業執照: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原財政部)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以確認其合法經營保險業務之權限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切結書1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並依原訂時段、地點辦理,不另行通知。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於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投標廠商家數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5.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6.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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