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okpex@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於驗收前若有後續擴充在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8/02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第33點之1)
其他: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及地點】:
人工投標:郵遞台南10支局第20號郵政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行政課。
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一)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故停止上班,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
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所不另行通知。
(二)餘詳本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契約等招標文件。
(三)採購案件疑義請洽本所承辦單位。
(四)本案投標採電子、人工雙軌制,相關規範詳投標注意事項。
(五)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六)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電話 06-2010308傳真 06-2043842。
(七)受理檢舉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E-mail:gpa@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4579、
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