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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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本案於驗收前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3,480,000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19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簽約後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到達預算金額兩者擇先屆滿者訂之。(詳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或疏濬業或廢棄物清除業或其他環保服務業。
廢棄物清除業應檢附環保單位核發之清除許可證,疏濬業、其他環保服務業者免附。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第33點之1)
附加說明
【本案係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開口契約,契約上限(預算金額)為$2,481,000元。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本案採購金額$3,480,000元。】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收受投標文件及地點】:
人工投標:郵遞台南10支局第20號郵政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行政課。
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一)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故停止上班,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
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所不另行通知。
(二)餘詳本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契約等招標文件。
(三)採購案件疑義請洽本所承辦單位。
(四)本案投標採電子、人工雙軌制,相關規範詳投標注意事項。
(五)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六)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電話 06-2010308傳真 06-2043842。
(七)受理檢舉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E-mail:gpa@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4579、
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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