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sia82465@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本案後續擴充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屆時仍有案件執行中,則保留至案件決算完成日。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5,000,000元整。
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併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本勞務契約金額請領完畢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詳如契約規定。
本公告之補助機關及補助金額為預估。
【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收受投標文件及地點】:
人工投標:郵遞台南10支局第20號郵政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行政課。
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一)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故停止上班,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
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所不另行通知。
(二)餘詳本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契約等招標文件。
(三)採購案件疑義請洽本所承辦單位。
(四)本案投標採電子、人工雙軌制,相關規範詳投標注意事項。
(五)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六)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電話 06-2010308傳真 06-2043842。
(七)受理檢舉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E-mail:gpa@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4579、
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