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tbigwin@mail.tainan.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擬保留增購之項目:保全人員薪資。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8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在採購金額範圍內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毋須另行召開會議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05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契約生效日在後者,以契約生效日為準)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契約替換時,機關得因銜接之需要,要求得標廠商提前辦理交接,得標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及地點】:
人工投標:郵遞台南10支局第20號郵政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行政課發包中心。
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一)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故停止上班,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
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所不另行通知。
(二)餘詳本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契約等招標文件。
(三)採購案件疑義請洽本所承辦單位。
(四)本案投標採電子、人工雙軌制,相關規範詳投標注意事項。
(五)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
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六)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電話 06-2010308傳真 06-2043995。
(七)受理檢舉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4579、
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能完成上項業務之相關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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