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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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項目:於本案原工項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上限:履約期限內或至經費用罄為止。
擬保留擴充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之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臺南市龍崎區公所二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臺南市龍崎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應於簽約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或至契約金額用罄時即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園藝服務業(行業代號A102080)。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代號E103091)。等合法登記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使用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二.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郵遞(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為無效標)、專人送達至龍崎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審之對象。
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本案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因天災或其他原因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得標廠商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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