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b0501@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臺南市龍崎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臺南市龍崎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噴藥日期:114年3月1日-114年5月31日。第二階段噴藥日期:114年7月1日-114年9月3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需具領有「病媒防治業」(J101020)規定之營業項目,並領有環境部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照」或政府或授權合格機構核發之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證照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使用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二.外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郵遞(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為無效標)、專人送達至龍崎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三.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 5 份。(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本案開標當日投標廠商經審標結果資格符合者,於當場依抽籤順序進行簡報與詢答。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因天災或其他原因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承攬契約之印花稅由得標廠商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該繳款書除可向該局所屬各分局辦理開立外,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自行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服務電話(06)2160216。
其他:其他
: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