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49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龍崎區107年度里鄰長報紙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決標日:106/1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關廟報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7,954
原始預算
$ 367,955
底價金額
$ 367,95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8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素雲小姐
聯絡電話 (06)5941049#40
機關代碼 3.95.86
單位名稱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
機關地址 719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聯絡人 黃素雲小姐
聯絡電話 (06)5941049#40
傳真號碼 (06)5940004
電子郵件信箱 lib0501@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7,95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9 09:00
開標時間 106/12/19 10:00
開標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社會及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營報社、經銷報紙或經政府登記合格之能完成上項業務且非政府採購法所拒絕往來之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利用電子領標.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2.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50元整(機關實收).
其他 一.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或寄達(郵寄請自行估算郵寄日程),逾時為無效標。二.餘詳列投標須知及附件。 ※本採購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得標廠商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依採購法第41條、75條,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台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5940004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 傳真:06-2950218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5940004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8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素雲小姐
聯絡電話
(06)5941049#40
機關代碼
3.95.86
單位名稱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
機關地址
719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聯絡人
黃素雲小姐
聯絡電話
(06)5941049#40
傳真號碼
(06)5940004
電子郵件信箱
lib0501@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7,95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9 09:00
開標時間
106/12/19 10:00
開標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社會及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營報社、經銷報紙或經政府登記合格之能完成上項業務且非政府採購法所拒絕往來之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利用電子領標.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2.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50元整(機關實收).
其他
一.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或寄達(郵寄請自行估算郵寄日程),逾時為無效標。二.餘詳列投標須知及附件。 ※本採購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得標廠商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依採購法第41條、75條,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台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5940004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 傳真:06-2950218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5940004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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