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30 已決標公告

歷史建築原龍崎庄長官舍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決標日:110/06/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拓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0,000
原始預算
$ 1,300,000
底價金額
$ 1,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8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聯絡人 王詩閔小姐
聯絡電話 (06) 5941326 #41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95.86
單位名稱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
機關地址 719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聯絡人 王詩閔小姐
聯絡電話 (06) 5941326 #41
傳真號碼 (06) 5940153
電子郵件信箱 a094048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650,000元 補助機關 3.95.33.5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補助金額 6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9 09:00
開標時間 110/07/19 10:00
開標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9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社會及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稿本第七條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本案計畫主持人1人,並應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 ①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九條或第十條: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文史研究調查或規劃設計監造經歷至少1件。 ②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八條:於本辦法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古蹟或歷史建築及聚落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主持人名冊),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本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③上開所述執行完成古蹟及歷史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含文史調查研究)、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工作報告書者,投標廠商或競標團隊應提出符合投標資格及足資證明其文資身分及實際案例之佐證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使用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二.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以郵遞(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期恕不負責)、專人送達至龍崎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三.廠商應遞送服務建議書1式8份。四.評選日期時間另行通知,依投標外標封之地址和電話為主,簡報之先後順序,於評選開始前抽籤決定之。 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本案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因天災或其他原因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150元整(機關實收).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依採購法第41條、75條,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台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 傳真:06-2950218 。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其他 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101895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1點19分
截標時間 110/07/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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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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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650,000元 補助機關 3.95.33.5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補助金額 6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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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19 09:00
開標時間
110/07/19 10:00
開標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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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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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社會及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稿本第七條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本案計畫主持人1人,並應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 ①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九條或第十條: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文史研究調查或規劃設計監造經歷至少1件。 ②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八條:於本辦法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古蹟或歷史建築及聚落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主持人名冊),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本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③上開所述執行完成古蹟及歷史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含文史調查研究)、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工作報告書者,投標廠商或競標團隊應提出符合投標資格及足資證明其文資身分及實際案例之佐證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使用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二.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以郵遞(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期恕不負責)、專人送達至龍崎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三.廠商應遞送服務建議書1式8份。四.評選日期時間另行通知,依投標外標封之地址和電話為主,簡報之先後順序,於評選開始前抽籤決定之。 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本案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因天災或其他原因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150元整(機關實收).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依採購法第41條、75條,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台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 傳真:06-2950218 。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其他
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101895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1點19分
截標時間
110/07/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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