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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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719 臺南市 龍崎區 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電子郵件信箱
as007@mail.taina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增購項目如屬原契約工程項目,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若屬新增項目,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 105年12月31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保留本案招標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增購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5.27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補助金額 378,89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8,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社會及行政課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及綜合營造業丙級(含)以上廠商【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使用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二.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以郵遞(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期恕不負責)、專人送達至龍崎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
※本案合併辦理:龍崎區崎頂里芋園農路(石梯支107左分3左引8)改善工程、龍崎區崎頂里芋園農路(石梯支107左分3左引8)改善工程損壞擴大案等二件。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南市龍崎區農會,戶名:臺南市龍崎區公所代收款專戶,帳號:840-043-0009501-4,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得標廠商請至台南市稅務局或所屬新化、佳里分局開立印花稅繳款書。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150元整(機關實收).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依採購法第41條、75條,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台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 傳真:06-2950218 。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請使用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二.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以郵遞(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期恕不負責)、專人送達至龍崎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
※本案合併辦理:龍崎區崎頂里芋園農路(石梯支107左分3左引8)改善工程、龍崎區崎頂里芋園農路(石梯支107左分3左引8)改善工程損壞擴大案等二件。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南市龍崎區農會,戶名:臺南市龍崎區公所代收款專戶,帳號:840-043-0009501-4,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得標廠商請至台南市稅務局或所屬新化、佳里分局開立印花稅繳款書。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150元整(機關實收).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依採購法第41條、75條,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台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 傳真:06-2950218 。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其他
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電話:06-5941326傳真:06-5940153地址:台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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