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fw1020@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原有工程項目及新增工項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1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二段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非停權中廠商,於原登記直轄市、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丙級營造業以上非停權中廠商。2.餘詳須知第33條及33條之1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二、採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三、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150元。 [其他]:(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匯入-臺南市歸仁區農會(代號-6180298),帳號:00298160095177,戶名:臺南市歸仁區公所代收款專戶,並將收據影本放入標封內(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本所不受理當場繳納。(3)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本、施工圖及其它招標文件。(4)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4579 傳真:2950218。歸仁區公所政風室,傳真06-2301814.電話06-2301518 轉821。(5)申訴或調解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6)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並繳納之。[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7萬9,000元整。[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萬9,000元整。[保固金額度]: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3%。
備註: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規定以次日代之,次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一日開標;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