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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適用後續擴充條款,後續擴充金額以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期限如契約期限);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二、另本案採購金額為3400000元整,所需後續擴充經費共計新台幣1700000元整,並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將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邀請廠商議價辦理。若無擴充預算來源,則後續擴充不成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辦理設立登記可承做本招標(公園、綠地、行道樹養護工作)之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如下: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切結書正本。
■標單。
附加說明
壹、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現場領購: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內,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本所二樓行政課(地址: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五號)以無記名方式領購招標文件(新台幣伍佰元),最多可領三標。
貳、本採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允許廠商於截止投標後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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