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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 履約標的之全部項目 。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 113年12月31日止 。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 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為原契約金額之2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至於後續擴充之總價應不逾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採購金額、或數量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3臺南市左鎮區中正里171-4號總收發文處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設計部分最晚派工日:113年12月31日止;監造部分:各案驗收合格日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
其他:附加說明
1、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故停止上班,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所不另行通知。
2、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更正公告:截標期限、開標日期時間誤植112年更正為113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度臺南市左鎮區公共工程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