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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其擴充期限及項目為履約驗收前及履約標的之全部項目;後續擴充金額:各區後續擴充金額上限分別為第一區972,174元、第二區984,219元、第三區983,733元、第四區946,807元,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項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至於後續擴充之總價應不逾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第一區48000、第二區49000、第三區49000、第四區47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3臺南市左鎮區中正里171-4號總收發文處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1、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故停止上班,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所不另行通知。
2、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本案第1區、第2區、第4區已決標,請勿再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1年度臺南市左鎮區災害搶險(修)作業開口契約—第三區